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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变动应办理变更登记
土地权属变动包括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交换、转让和承包。土地权属变动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在当事人之间不发生权利变动的后果。甲的承包地与乙的承包地相邻,甲的承包地位于西边,乙的承包地位于东边。两块土地均为宽8米,...
土地权属变动包括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交换、转让和承包。土地权属变动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在当事人之间不发生权利变动的后果。
甲的承包地与乙的承包地相邻,甲的承包地位于西边,乙的承包地位于东边。两块土地均为宽8米,长16米,面积128平方米。甲乙均在先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1999年,甲乙协商签订了《土地调换位置协议》,协议约定,甲乙双方花环调整宅基地位置,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后悔,否则负全部责任。2003年,乙以双方换地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甲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依法改变土地权属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没有办理权属登记的,其不发生权利变动的效果。本案中,甲乙之间签订的土地交换协议,协议有效,但是没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所以不产生土地互换的效果。原被告仍然拥有互换前的承包地,但被告应对原告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