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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如下: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
3.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4.标准依据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6.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单位在30日内、个人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劳动部门在收到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对结论无异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60日或90日内由专家或诊断机构出具诊断和技术性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