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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破产怎么办
一、外商独资企业破产怎么办
外商独资企业破产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若外商投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本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责任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受理。
破产案件受理后,法院将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拟破产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还应当调查拟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整理拟破产企业的债权与债务;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此时,拟破产企业或者债权人均可以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拟破产企业进行重整或者在法院组织下进行和解。
二、外商独资企业破产程序的特点
外商独资企业破产程序有如下特点:
1.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
2.破产申请程序中,只有破产申请和人和被申请人,没有原告和被告。破产程序是由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而开始的,而不是基于原告的起诉。
3.破产程序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存在。
4.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主要是为了尽快结束破产后的善后处理工作,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
三、外商独资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
外商独资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有:
1.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权利并未切实得以行使。
2.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合法权利难以落实。
3.一些破产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债权人的抵押,担保物优先受偿权受到侵害。
5.在破产案件执行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困难,债权人受偿财产得不到保障,债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