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刘过的奔驰车在公司停车场内被同事的轿车撞击,责任认定后,刘过将车送到4S店进行维修。在与售后服务专员陈岚、主管徐辰沟通时,刘过提出车上还有条陈旧性划痕,是自己两年前碰擦造成的,这次能不能一起修好。陈岚表示,需要找个地方蹭一下才能进保险。刘过于是拜托4S店帮忙指导一下。
5月7日,三人开车到陈岚家所在小区地下车库,制造了一起单车碰擦事故后,陈岚让刘过报警,自己则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要求进保,并拍了现场照片。保险公司按照流程进行理赔,刘过成功拿到54000元理赔款。
保险公司发现该车在两天内连续出险,存在保险欺诈的可能,遂报警。刘过、陈岚、徐辰到案后,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奉贤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刘过、徐辰、陈岚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涉嫌保险诈骗罪,依法对三人批准逮捕。